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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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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16:00,更多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招考信息请关注华图教育军转干频道。

  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是现役正师级单位,列入武警序列,是公安机关重要组成部分,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主要担负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严肃、崇高、光荣的工作。多年来,我们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不断从全国各地高校中吸取优秀人才,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宁夏公安警卫事业作出了贡献。热烈欢迎有志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的2015年度应届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

  一、接收专业和数量

  2015年,我部计划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4名,男生3名,女生1名。具体专业为:工学1名(交通运输专业)、管理学2名(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各1名)、医学1名(临床医学专业)。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1、必须是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入伍态度端正,现实表现良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警卫事业。

  2、必须是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录取,并于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省(部)属重点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或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年龄必须在24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以下,未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协调,反应灵敏,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双眼裸视力 4.9以上,男生身高1.76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4、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者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在校期间曾服现役的。

  (2)德、智、体、能、绩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本专业前10名的。

  (3)具有文艺(声乐、舞蹈、演讲、主持)、体育(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专长或在本专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参加过省部级或全国性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岗位工作的。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从即日起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现场等方式报名,提交个人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一寸免冠照片10张、5寸生活照1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注明院校、身高、体重、学历、视力、政治面貌等基本信息)。电子邮件的发送主题为院校+专业+姓名。

  2、资格审查。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查。

  3、考试考核。笔试主要以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考试为主,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格检查。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政审考察人员。

  4、签订协议。经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报公安部批准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入警待遇

  (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时间从当年 6 月 30 日算起。经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武警现役警官或专业技术干部(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中尉警官)。

  (二)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三)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受 30 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 40 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有 20 天的公休假。

  (四)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定职授衔实行全程筛选淘汰;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我部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经批准入警后,五年内不得退出现役,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报考者对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报考人员在边防、消防、警卫、特侦等公安现役部队全国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8日16:00

  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99号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政治部(邮编:750011)

  联 系 人:吴干事

  联系电话:(0951)6077875

  传 真:(0951)6077877

  电子邮箱:nxjwbdzzb@163.com

  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政治部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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