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莆田市荔城区营职及以下军转干部安置择岗通知。帮助军转干部掌握考试资讯,助2016年军队转业干部华丽转身。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莆田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莆委办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现将在荔城区安置的2016年军转干部实行“公开职位、依序择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择岗对象
符合在荔城区安置的营职及以下军转干部9名。
二、择岗原则
公开职位,依序择岗。
三、择岗职位
今年共提供14个职位,具体如下:
1.行政职位6个:市公安系统5个;北高镇人民政府1个。
2.参公职位4个:荔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个、荔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个、荔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1个(工作岗位定在荔城区劳动监察大队)。
3.事业职位4个:北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北高镇文化服务中心1个;黄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新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
四、条件要求
14个职位除市公安系统等5个职位有条件要求,其余9个职位均没有条件要求。市公安系统职位的条件要求如下:
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服役期间无受过党政纪处分;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政审合格。根据《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文件规定: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之一的政审不合格。
五、择岗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9:30在荔城区人社局会议室
联系电话:0594-6915896
六、其他事项
1.为了增加安置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择岗全过程的公平、公正,邀请市军转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纪检部门及用人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参加。
2. 军转干部按照功绩量化分(已在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
3.择岗时择岗对象须亲自到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应提前1天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区人社局,获批准后可委托他人到场代为择岗。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书和有效的身份证明。
4.若军转干部无故不参加择岗会议或参加择岗会议但没有作出择岗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由区人社局在剩下的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指令性安置。
5.择岗结束后,参加择岗的对象都必须填写《2016年荔城区军转干部择岗确认表》(附后),并签上本人姓名(或受托人姓名)。
6.选择到市公安系统安置的如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拒收的,应在剩下的职位中重新择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