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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聊城市直副团以下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分数公示

聊城市军转办

2018年聊城市直副团以下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分数公示通知

各位市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根据我市2018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安排和聊办发[2007]34号文件关于档案审核赋分规定,以军转干部原始档案为依据,按照具体量化赋分标准,经认真核实,确认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分数,现予以公示。

请登入www.lcks.com.cn网站,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如本人核实情况与公示分数不一致,请3日内电话联系市军转办。逾期未联系视同确认。

按照上级规定:“接收档案后,确需补充的奖惩材料,由大单位和军委机关部门干部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否则,不予认定。

联系电话:8288772

附件:聊城市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具体量化赋分标准

市军转办

2018年9月25日

附件:聊城市军转干部档案审核具体量化赋分标准

一:职务赋分(技术级别与职务相对应):排职15分,副连职20分,正连职25分,副营职30分,正营职35分,副团职45分。

二、军龄赋分:每服役一年2分(按年头计算);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一年另增加0.5分。

三、奖励赋分:每立一次三等功2分(最多2次),每立一次二等功(含战时三等功)8分(最多1次),每立一次一等功(含战时二等功)16分(最多1次)。军级表彰的每次3分(最多2次),大军区级表彰的8分(最多1次),全军表彰的12分(最多1次)。

四、惩戒扣分:警告(党内警告)2分;记过(党内严重警告)4分;记大过(撤销党内职务)6分;降职、降级(留党察看)8分;撤职(开除党籍)12分。其中因负领导责任受处分的分数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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