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陆军勤务学院招录福利待遇
1.身份地位。军队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2.工资待遇。军队文职人员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试用期内,本科毕业生工资约7000+,硕士研究生工资约生8000+,博士研究生工资约9000+,定职定级后,工资参照同职级现役军官。
3.住房保障。军队文职人员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且单位有规划空余房源的,可租住宿舍或公寓住房。
4.社会保险。军队文职人员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平时看病就医享受社保待遇,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5.其他福利。军队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因私出境、健康体检等普惠性福利。学院办有2所幼儿园,分别为重庆市和武汉市示范幼儿园,文职人员子女入托享受与军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