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是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设置的,文职人员入职之后,薪资会直接跟岗位等级相关联,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按月发给。
军队文职人员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两种。
其中,专业技术岗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非专业技术(管理)岗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九级管理岗位。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文职人员工作满本级岗位最低工作年限、在本级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的,可以在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标准内晋升一级岗位等级。有关最低工作年限,非专业技术(管理)岗,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分别为5年,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分别为4年,科级副职以下分别为3年;专业技术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为4年、4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