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军队文职招聘后,文职人员入职当年能否发放探亲路费?探亲路费具体如何发放?
问:文职人员入职当年能否发放探亲路费?
答: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从批准招录聘用的第二年起发放探亲路费,辞职、辞退当年可以发放探亲路费。
问:文职人员探亲路费具体如何发放?
答: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探亲路费,包括交通补助费和中转住宿补助费。具体发放办法如下:一是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中,未婚(离异、丧偶)人员,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每年按照全额标准计发探亲路费。
二是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中,已婚人员,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每年按照全额标准计发四分之一计发探望父母的路费;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每年按照全额标准计发探望配偶的探亲路费(配偶为现役军人或转改文职人员的,不计发探望配偶的探亲路费)。
三是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中,既符合探父母又符合探配偶的,探望父母和配偶的路费同时计发。四是招聘录用文职人员不计发配偶和子女来队探亲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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