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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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报到的军转干部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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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原部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军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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