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2021年开始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征兵政策规定、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张家川县2021年征兵工作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凡我县户籍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即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青年要及时更新核对信息,未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青年要尽快完成补登。
(二)登记程序
统一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后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本人或家长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地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核对信息。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赋予每名适龄男性青年应尽的义务,具有强制性,不管个人是否有参军意愿,年满18周岁都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适龄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征〔2018〕10号)明确:“凡是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没有领取兵役登记证的,相关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办理秋季入学和招工等手续”。
二、应征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国征兵(男兵)2021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全国征兵(女兵)2021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
(二)征集对象及年龄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统一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后进行网上应征报名。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检检查合格、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上半年新兵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1日。下半年待定。
(五)征集阶段划分
2021年上半年:2021年1月份组织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确定预征对象,1月底至2月份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3月份组织审批定兵,交接起运。
2021年下半年:2021年6月份开始,8月中旬结束。
(六)优待政策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
2、入伍大学生家庭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入伍期间其家庭享受悬挂光荣牌、发放家庭优待金、涉法维权等军属待遇,由入伍地或户籍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3、国家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已毕业的大学生,国家对所交学费予以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我省入伍的义务兵(包括研究生、大学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时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
5、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
6、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
7、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业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七)退役安置政策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另外,我省为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和进藏服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在公务员招考中,每年从全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中安排20%的名额,从全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计划中安排40%的名额,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属国有企业每年招收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2、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甘肃省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4、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免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三、廉洁征兵有关规定
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给违法乱纪人员可乘之机,在上站体检前签订《廉洁征兵责任书》,并自觉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征兵办公室人员、接兵干部、乡镇(街道)专武干部、高校征兵工作站人员、征兵体检医护人员、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征兵工作的军地人员)送钱送物,不搞吃请请吃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2、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或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通过不正当途径谋求参军入伍。
3、征兵过程中遇有问题,到兵役机关或拨打征兵咨询举报电话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4、遇有任何人以征接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予以抵制,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
广大青年朋友们,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的挑选,在军队这个大舞台上施展才华,在军营这个大熔炉里淬炼成钢,书写绚烂、无悔的青春篇章。
咨询电话:0938-86062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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