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多个单位的预公告和招聘宣讲信息,2021年军队文职预计会在2-3月发布公告。河北考生可通过军队人才网查看完整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根据2020年军队文职招考流程,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主要包括身份材料、学历学位材料、专业资质、其他材料等原件或证明材料。参考往年清单如下:
01身份材料
①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住证、准考证等证件;
②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02学历学位材料
①学历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生需出具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
②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的应届生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补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03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①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和博士及以上人员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不作要求;
②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04其他材料
①以社会人才身份报考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目前为失业待业状态的,需提供失业证(就业创业证)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
②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子女报考定向岗位或享受军属加分政策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军队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及婚姻证明或子女证明;现役军人配偶子女报考定向岗位或享受军属加分政策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有效证件;
③招考“其他条件”明确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