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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针对自主创业退役士兵有哪些鼓励性措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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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针对自主创业退役士兵有哪些鼓励性措施办法?

陕西省针对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出台了鼓励措施:一是退役1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其间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参加高、中等教育培训的每年补助不超过3000元;二是对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20分,获得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三是按照财税[2014]42号精神,对企业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年6000元。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四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利用上述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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