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

您当前位置: 部队考试首页 > 文章

原籍和入伍地不属于艰苦边远地区,转业到了艰苦地区,增发补助吗?

华图教育

《关于调整转业干部安家补助费增发标准对应地区类别的通知》(财薪〔2010〕771号)规定,转业被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三至六类地区工作的干部,凡原籍和入伍地不属于这类地区的,增发安家补助费,其中:到三、四类地区工作的,增发8个月本人工资;到五、六类地区和西藏地区工作的,增发10个月本人工资。

上一篇: 教龄、护龄津贴是否计入干部转业、复员的工资基数?

上一篇: 广东军转安置干部

图书

查看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