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部队考试首页 > 备考资料 > 文章
报考解惑》
历年考情》
配套图书》
报考职位》
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明确,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上一篇: 2021文职面试社会热点: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上一篇: 南部战区空军2022年军队文职人员面试工作圆满完成!
查看更多
保存图片并扫码关注
2021军队文职医师岗专业特长提问难吗
2021部队文职热点素材:“一网统管”助基层减负
2021文职面试社会热点:私募基金加速
2021军队文职结构化面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2021军队文职结构化面试:执法不扰民
2021部队文职临床类面试提问:对医疗纠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