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九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订对加强兵役登记工作是如何规定和考虑的?
答:兵役登记是兵役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的基础工程。这次修订兵役法,对兵役登记的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信息管理等进行系统规范,有利于强化公民依法服兵役的责任感,发挥兵役登记作为优质兵员征集“蓄水池”和战时兵员动员“调节器”的特殊作用。
修订后的兵役法从3个方面对兵役登记作了新的规定。一是重新界定兵役登记类别。将兵役登记分为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以便更好掌握公民兵役状况和兵员潜力底数,为做好平时兵员征集、提高预备役人员编组质量和战时兵员动员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完善兵役登记程序办法。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三是规范兵役登记信息管理。明确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兵役登记信息核验,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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