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即补充招录,就是在首轮招录后,进行再一次的招录。在军队文职招考公告中第十一条,单独列出来一条,就是关于补录的通知。9月-11月,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博士招考岗位可以增加计划),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及公告。也就是说一次考试有两次机会,对于第一次没有顺利考入的考生,还有再一次进入的机会。
报名补录有哪些条件?
军队文职招考补录,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
①已经通过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并且已经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不能参加补录。
②体检、面试通过,并确定为预选对象,但在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时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补录。
③根据往年招考经验,参加过体检,但是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补录。(个别招考单位可能有不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