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即补充招录,就是在首轮招录后,进行再一次的招录。在军队文职招考公告中第十一条,单独列出来一条,就是关于补录的通知。9月-11月,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博士招考岗位可以增加计划),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及公告。也就是说一次考试有两次机会,对于第一次没有顺利考入的考生,还有再一次进入的机会。
补录有什么岗位?
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博士招考岗位可以增加计划)。用人单位逐级申报补录,审批后会在官方军队人才网发布补录的岗位计划。
哪些人可报名补录?
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
✘ 首轮录用人员
已经通过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并且已经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不能参加补录。
✘ 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体检、面试通过,并确定为预选对象,但在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核时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补录。
✘ 体检不合格的
根据往年招考经验,参加过体检,但是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补录。(个别招考单位可能有不同规定)
✔ 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
即有效的5月23日全国统一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均为无效成绩。所以笔试成绩依旧很重要!
报考人员只能报名申请1个招考补录岗位,且必须符合补录岗位要求的来源类别、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考试专业科目、专业资格、其他条件等报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