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队文职教学岗位是军队院校和部队教育训练单位组织进行教学的岗位。军队文职教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培养军队优秀人才的使命,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要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2.要具有教师的良好职业道德素养
3.要具有教育教学理论修养
4.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创新能力
5.要具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
6.要具有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
7.要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
8.要具有良好的军事素质。
二、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大类别。
教学岗位在部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属于专业技术岗位,分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1级至13级。
军队文职教学岗位分为高教和中教两大系列。
高教岗位的主要培养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员,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是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
中教岗位主要培养对象为士兵,培训内容为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技术资格为助教、讲师和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