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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与面试等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5月22日体检结论等事项公布如下:
1.体检结论确定为“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2.体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附件:芜湖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论(二).xls
芜湖市公务员局
2025年5月22日
原标题:关于芜湖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论公布的通知(二)
文章来源:http://www.whxf.gov.cn/Home/Content/1251064?ClassId=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