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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也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具体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降级等),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开除公职。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对党员公务员有更严格的要求,明确禁止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行为,违者将受到党纪处分。
3.例外情况
非营利性活动:公务员可以参与公益类、学术类活动,但需提前报备且不得获取报酬。
特殊批准:极少数情况下(如科研单位的技术入股等),需经严格审批,但实践中非常罕见。
需要注意:
公务员的配偶、子女同样受到限制,不得在其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退休后仍有约束,原领导职务公务员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2年内不得从事与原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
建议:
如果涉及具体问题(如兼职、投资等),建议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避免因违规行为影响职业生涯。公务员系统的廉洁要求极为严格,务必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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