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

您当前位置: 部队考试首页 > 文章

2025年河南省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选调15名公告

华图教育

结合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和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及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委托有资质的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负责。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拟公开选调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详见《2025年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有问题-找老师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开封市市直单位、所辖县(区)及乡镇的以下人员:

1.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中已聘岗备案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和医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一级科员及以上可以选报管理岗九级;

7.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可以选报同级及以下岗位;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报考,且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为初级及以上,并具备聘用到选调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

8.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保障人员;

9.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11.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方式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crhzzrs@126.com。

3.报名所需材料:《2025年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各层次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文档);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文档);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pdf文档);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产城融合示范区选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

4.资格审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6日17:00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选调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反馈本人。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如实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7月18日17:00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年龄”表述中的“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6月30日;相关工作经历以录(聘)用、任职等文件为准。

3.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等问题,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371-2270933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7:00。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电子邮箱会接收到相关的邮件(或电话通知),请注意查看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各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取消的岗位情况,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名单,以及重新选报岗位的相关要求,统一在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7月23日17:0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对未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急需程度,由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批准后,报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选调名额核减或取消。

6.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报考者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因作弊、违纪等情况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考证明、录用、聘用、转正定级表等文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虚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核实记录为准。对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

因应试者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应急应变、言语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网站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报经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专班。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期间,所在单位(部门)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的,不予确认。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职位确定,原职务职级高于选调岗位职务职级的,须放弃原职务职级并提交放弃承诺书。被聘人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还须提交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环节,以及试用期间、岗位聘用后,若发现违纪违规或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立即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纳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八、其他事项

1.选调公告及拟聘用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aifeng.gov.cn/)、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ccrh.kaifeng.gov.cn/)发布。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后续选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调工作由中共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22709511。

4.未尽事宜由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5年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5年7月7日

附件1:2025年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5年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上一篇: 2025年全国公职考试招考公告信息汇总(7月8日)

上一篇: 2025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图书

查看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