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19年鄄城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标准、档案考核分数和安置计划予以公布。对档案考核分数不符者或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12月18日下午17:30前,到鄄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无误后,请于12月19日上午8:30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到鄄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会议室挑选单位(如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只能委托至亲代为挑选岗位,须持退役士兵退伍证、身份证、委托书和代选岗人的身份证及至亲关系证明)。如不挑选单位的,可申请自谋职业或选择自主就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政府不再为其安排工作。对档案考核成绩等有异议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拨打咨询举报电话或书面投诉反映。
咨询举报电话:0530-299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