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日制本科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安置政策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武部,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应征入伍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安置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度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科大学毕业生安置政策通知如下:
一、安置对象。初、高中阶段户籍连续6年在乌兰察布市所辖行政区域,经政治考核、学历审核、户籍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后,从乌兰察布市所辖行政区域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部队服役期满的义务兵。
二、安置政策。继续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按50%比例安置的政策,具体安置对象、条件标准和组织程序按照《进一步做好退役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上述实施意见中各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由机构改革后承接相关职能的部门负责。
2019年7月19日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日制本科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安置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wulanchabu.gov.cn/information/wlcbzfw11598/msg3134657993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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