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征兵工作安排:
男兵应征报名时间为:首次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二次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为:首次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二次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
报名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年龄限制:
在2021年征兵工作中,男兵应征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而女兵应征中,上半年应征报名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优抚政策:
我市批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按照以下比例发放奖励金:专科在校生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40%,已毕业的不低于50%;本科以上在校生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已毕业的不低于60%。
我市批准入伍的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受奖的,发放立功奖励金,发放标准为:荣立一等功和被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50%发放;荣立二等功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的40%发放;荣立三等功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20%发放;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10%发放(我市2019年义务兵及其家庭基本优待金标准为24251元)。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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