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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文职人员后,关于订立合同,我该了解什么?
答:为确保文职人员聘用合同订立工作规范有序,《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对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自军队批准招录聘用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一式3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各执1份,有任免权限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存档1份。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前,应当在遵守军队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告知文职人员岗位职责、纪律要求、工作条件、待遇保障,以及文职人员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文职人员与订立聘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文职人员应当如实说明。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文职人员跨用人单位交流使用的,应当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流动性强、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要求不高的岗位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首次订立合同的期限为5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可以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合同期限。参照国家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军队文职人员职业特点,明确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满25年,或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