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
一、国籍
(一)国籍的取得
1.原始取得: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出生取得)
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国籍。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分为: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出生地与血统相结合主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出生地与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1)依出生地: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这种原则称为出生地主义。
(2)依血统:不论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为本国人,则子女就获得父母一方或两方的国籍,这种原则称为血统主义。
2.继有取得:通过加入取得国籍
(1)婚姻:一国男子和另外一国女子结緍,如果女子愿意申请,则获得男子所属国的国籍,如女子所属国的法律规定,不允许双重国籍,则女子必须放弃本国国籍才可申请男子所属国的国籍。
(2)收养:一国国民收养无国籍或另一国的儿童,被收养者的国籍会发生改变,或者继续保持收养者的原国籍。
(3)自愿申请:是指一国国民自愿申请另一国国籍。在入籍条件方面,许多国家都有一定的限制。
(二)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
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1)坚持一人一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2)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3)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
二、国际海洋法
海域划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等。
领海基线为沿海国家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线。
概念 | 范围 | 所属国权利 |
内水 | 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 | 完全主权 |
领海 | 领海基线以外不超过12海里 | 完全主权,但除例外情况外,不得对外国船舶行使管辖权 |
毗连区 | 领海基线以外不超过24海里 | 我国:对安全、财政、卫生、海关、出入境管理行使管制权 |
专属经济区 | 领海基线以外不得超过200海里 | 1.主权权利:开发自然资源和勘探类;2.管辖权:人工设施的建设、科学研究、环境保护 |
公海 | 不包括在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之内的海域 | 1.登临权;2.紧追权 |
大陆架 | 领海基线起不超过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外不超过100海里 | 1.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一勘探开发为目的的主权;2.其他国家享有在大陆架铺设电缆与管道的权利(线路规划需由我国同意) |
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 )。
A. 24海里
B. 30海里
C.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
D. 6海里
【答案】C。毗连区是指沿海国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由沿海国对其海关、财政、卫生和移民等类事项行使管辖权的一定宽度的海洋区域。毗连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因此,选择C选项。